《数据存储媒介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内部数据存储媒介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管理,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与高效利用。
数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并防止数据泄露、损失或破坏。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与非涉密的数据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硬盘、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的硬盘驱动器、移动硬盘、U盘以及用于备份的磁带和CD/DVD光盘等。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涵盖各类数据储存介质,无论其是否涉及机密信息。
第二条:责任归属
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该制度的具体制定与修订工作。
第三条:使用规范
应严格遵守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指南来正确使用各种存储设备,并避免将它们置于强电磁场、极端温度等不利环境中。
第四条:储存管理
根据信息类型和保密级别,采取不同的存放方式妥善保管数据介质。
第五条:移动介质管控
加强对外部使用的存储设备的监管力度,在内网与涉密网络中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以符合业务需求及机密性要求。
第六条:登记注册
所有可移动的数据储存装置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编号管理,以便追踪其位置信息以及保管人员等数据。
第七条:等级标记
对于涉及秘密级别的外部存储设备必须明确标示保密级别,并严禁在非涉密电脑上使用。任何维修或报废处理都需遵循相关保密条例执行。
第八条:防止交叉操作
禁止将用于外网环境的移动储存装置接入内网和机密网络,以避免因混用而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病毒检测
从外部存储设备读取文件之前,必须先经过防毒软件扫描检查确认无害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杜绝非法复制
严禁利用可携带式数据载体进行侵犯版权的程序或文档复制活动。
第十一条:禁止保存违法内容
不得将包含色情、政治敏感等非法信息的内容存储于外部介质中。
第十二条:加密保护措施
对含有重要个人信息的数据储存设备必须实施严格的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无虞。
第十三条:对外携带安全防护
在外使用移动数据装置时须特别注意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泄露行为发生。
第十四条:备份策略管理
存放备份资料所用介质应置于指定的安全区域内,且不可随意放置在桌面等容易被发现的地方暴露于风险之中。
第十五条:电脑维修保护措施
当需要送修计算机设备时,务必先取出硬盘及其他移动存储装置以避免敏感信息泄露。对于包含机密数据的硬件,在进行维护或修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陪同监督确保安全无虞。
第十六条:废弃处理规程
在销毁不再使用的磁盘或其他可携式储存媒介前应采取物理方式彻底破坏其结构,以防潜在的信息泄密风险。
第十七条:条款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最终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八条:生效日期规定
该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