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毕业论文(会计学方向)
5星
- 浏览量: 0
- 大小:None
- 文件类型:None
简介:
一、新旧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相关概念的考量 首先,我们需要对新旧会计准则中关于所得税的各项概念进行详细的分析。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是“计税基础”,它在会计和税法层面体现了差异。 “计税基础”指的是税法所规定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并且与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登记的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保持一致。这种概念对于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至关重要,并可分为“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两种类型。
1. 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五条明确指出:“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回收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依据税法规定的金额进行抵扣的金额。” 换句话说,在未来期间对某项资产进行税务申报时,企业可以先扣除一部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提前抵减的金额。
在资产首次确认时,其计税基础通常为取得该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即企业为了获得该资产而承担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未来期间均可作为税务抵扣项。随着企业的持续持有该资产,其计税基础则表示该资产取得成本减去之前已经按照税法规定提前抵扣的金额后的剩余价值。例如:B公司于20×5年末以750万元购入一项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根据对该固定资产预计的使用寿命评估(10年),B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 在税务申报时,适用税法规定其折旧年限为20年。 因此,在税务处理中,B公司将按照20年的折旧年限进行折旧计算和抵扣。
全部评论 (0)
还没有任何评论哟~


